时间:2026-01-09 18:10来源:未知 作者:admin

哈扎肯网消息,哈交通部长此前签署命令对《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准入规则》进行了修订。
根据新规,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须提供过去六个月内进行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证明文件,包括: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,将驳回申请:
申请人或提交的材料、物品、数据及信息不符合本规则要求;
申请人存在具有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(裁定),禁止其从事某项或部分需获得特定国家政务服务的活动。
获得新的准入许可/卡口,系统将保留申请人关于外国许可证获取与退还的历史记录。
准入许可/卡有效期为五年;租赁车辆的准入许可/卡有效期依据租赁合同确定,但自签发之日起不超过两年。
该命令自2026年1月16日起生效。
来源:哈通社